診療預約/諮詢

本院實行就診預約制。為了確保診療的順利進行,本院的診斷服務實行就診預約制。如果您沒有預約就來院就診的話,
本著“預約患者優先”的原則,未預約的患者可能需要候診,敬請諒解。

請先致電或提交電子郵件預約表。(電子郵件預約表僅適用於希望接受癌症治療的初診患者)

癌症治療/普通診療電話診療預約/諮詢本院實行就診預約制。請先致電。

本院將優先對預約患者進行診斷。

建議您在來院就診前提前致電我們。

在致電時,請告知
  1. ①您的姓名
  2. ②症狀
  3. ③希望就診的診療科室 (查看本院的診療科室)
  4. ④希望來院就診的日期和時間

等信息。

請注意,根據患者症狀的不同,診斷1位元患者大概需要10~15分鐘。

【診療預約電話號碼】
096-277-1205
診療時間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
9:00〜12:00
13:30〜18:00

普通診療即使沒有預約也可以就診。

在沒有預約的情況下,計畫上午/傍晚就診的患者請于診療時間結束前30分鐘抵達本院。

【診療時間】
就診日
星期一~星期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8:00
休診日
星期六/星期日/節假日

(僅限於初診患者)癌症治療診療預約表希望接受癌症治療的初診患者可以在此處提交預約表
進行預約或諮詢。

此處的電子郵件預約表是希望接受癌症治療的初診患者專用的預約和諮詢表格。

請填寫下面的表格,同意隱私政策,再進入確認視窗。

在次日或下一個就診日之前,我們將以您填寫的首選聯繫方式與您取得聯繫。

預約尚未確認。一旦確認,本院將通過郵件或電話回復您。

全部都是必填項。

根據諮詢內容的不同,可能會出現需要數日才能回復的情況。

休診日無法回復,敬請諒解。

取消預約不能以發送電子郵件的形式告知我們。請務必致電取消。

患者資訊

姓名
注音假名
性 別
年 齢
患癌部位

諮詢者資訊

姓 名
注音假名
電話號碼
電子郵箱位址
電子郵箱位址
(確認身份用)
首選聯繫方式
聯繫
首選時間段
大致時間※煩請填寫診療時間內的時間。
諮詢內容

※預約尚未確認。

一旦確認,本院將通過郵件或電話回復您。

隱私政策我們將嚴格保護患者和諮詢者的個人資訊。

熊本免疫綜合醫療診所(以下簡稱為“本院”)。在本網站上提供的服務(以下簡稱為“本服務”)中,關於使用者個人資訊的處理問題,制定了以下隱私政策(以下簡稱為“本政策”)。


第1條(個人資訊)

“個人資訊”是指《個人資訊保護法》中所界定的“個人資訊”,即關於在世個人的資訊,據此,可以通過姓名、出生日期、位址、電話號碼和聯繫方式或其他包括有該類資訊的描述等可以識別出該特定個人身份的資訊;外貌、指紋和聲紋的相關資料;健康保險證上的保險編號等可以單獨識別出特定個人身份的資訊(個人識別資訊)。


第2條(個人資訊的收集方法)

在用戶註冊使用時,本院可能會要求使用者提供以下個人資訊:姓名、出生日期、位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位址、銀行帳號、信用卡號和駕照號碼等。同時,從本公司的合作夥伴(包括資訊提供者、廣告商和廣告分銷商等,以下簡稱為“合作夥伴”)等處收集用戶與合作夥伴之間、包含使用者個人資訊的交易記錄和結算資訊。


第3條(收集/利用個人資訊的目的)

本院收集/利用個人資訊的目的如下:

  1. 1.提供/管理本院服務
  2. 2.回答用戶詢問的問題(包括進行本人確認)
  3. 3.向使用者發送電子郵件,介紹關於使用者正在使用的服務的新功能、更新資訊和活動等,以及本公司提供的其他服務
  4. 4.在維護網站和發佈重要通知等必要場合聯繫用戶
  5. 5.識別出違反使用條款或出於不正當/非法目的試圖利用服務的使用者,並禁止其使用
  6. 6.方便使用者查閱、變更和刪除自己的註冊資訊,以及查閱使用情況
  7. 7.方便向使用者收取收費服務所需的費用
  8. 8.上述使用目的的附帶目的

第4條(使用目的的變更)

  1. 1.本院有權變更個人資訊的使用目,但僅限於經用戶認定,變更前後的使用目的之間存在合理的關聯性的情形。
  2. 2.在變更使用目的時,變更後的目的應以本公司規定的方式通知使用者,或在本網站上公佈。

第5條(個人資訊的向協力廠商的提供)

  1. 1.未經用戶事先同意,本公司不會向協力廠商提供個人資訊,但下列情形除外。日本《個人資訊保護法》及其他法律法規允許的情形除外。
    1. 1.為保護人的生命、身體或財產,有必要提供但難以獲得您本人同意時
    2. 2.為提高公共衛生或推動兒童健康成長,確實有必要提供但難以獲得您本人同意時
    3. 3.在國家機關或地方公共團體或受其委託的單位執行法令所規定的公務時,有必要協助提供,但如果征得您本人的同意可能會妨礙該公務的執行時
    4. 4.下列事項已提前告知或公佈,且本公司已向日本個人資訊保護委員會申報時
      1. (1)使用目的包括向協力廠商進行提供
      2. (2)向協力廠商進行提供的資料項目目
      3. (3)向協力廠商進行提供的手段或方法
      4. (4)若您本人提出要求,將停止向協力廠商提供個人資訊
      5. (5)接受您本人要求的方法
  2. 2.儘管有前項規定,但在下列情形中,所述資訊的提供物件不被視為協力廠商:
    1. 1.為達到使用目的,本公司在必要範圍內,委託處理全部或部分個人資訊的情形
    2. 2.因合併及其它事由繼承事業,提供個人資訊的情形
    3. 3.本公司與特定的協力廠商共同使用個人資訊時,在事先通知您本人或您本人處於容易獲知的狀態時,告知相關必要事項(包括:與特定者共同使用、被共同使用的個人資訊專案、共同使用者的範圍、使用者的使用目的,以及管理該個人資訊的負責人的姓名或名稱)的情形

第6條(個人資訊的披露)

  1. 1.在應您本人要求披露個人資訊時,本院將立即向您本人披露。但是,如果披露屬於下列任何一種情形,本公司可能不披露全部或部分個人資訊,並在決定不披露時立即通知您本人。此外,在申請披露個人資訊時,每次申請需收取1000日元的手續費。
    1. 1.有可能危害您本人或者協力廠商的生命、身體、財產及其他權益的情形
    2. 2.有可能嚴重妨礙本公司正當開展業務的情形
    3. 3.導致違反其他法律法規的情形
  2. 2.儘管有前項規定,但原則上不披露個人資訊以外的資訊,包括:歷史資訊和特徵資訊等。

第7條(個人資訊的訂正及刪除)

  1. 1.在使用者認為本院所收集的個人資訊與事實不符時,用戶可遵循本院規定的手續,要求本公司訂正、添加或刪除個人資訊(以下簡稱為“訂正等”)。
  2. 2.本院在接到用戶提出的上述要求後,在判明該要求確實符合實際情況時,應立即對該個人資訊進行訂正等。
  3. 3.本院根據前項規定予以訂正等時,或者決定不予以訂正等時,都應立即通知用戶。

第8條(個人資訊的停止使用等)

  1. 1.在您本人因個人資訊被用於使用目的之外的目的,或因其是由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而要求停止使用或刪除個人資訊(以下簡稱為“停止使用等”)時,本公司將立即展開必要的調查。
  2. 2.根據前項的調查結果,判明該要求確系有原因時,將立即停止使用該個人資訊等。
  3. 3.在本院根據前項規定停止使用個人資訊等時,或者決定不停止使用個人資訊等時,將立即通知用戶。
  4. 4.儘管有前兩項的規定,但如果因個人資訊的停止使用等產生高額費用,或出現其他難以停止使用等的情況,需要採取必要的替代措施,以保護用戶的權利和權益。

第9條(隱私政策的變更)

  1. 1.除法律或政策另有規定外,本政策的內容可在不通知使用者的情況下予以變更。
  2. 2.除本院另有規定外,變更後的隱私政策自在本網站上公佈之時起開始生效。

第10條(聯繫視窗)

有關本政策的問題諮詢,請聯繫以下服務視窗。


地址:
〒861-1114 熊本県合志市竹迫2249-2
醫院名稱:
熊本免疫综合医学诊所
電子郵箱位址:
solution@b1895.com

常見問題

時間不充裕的患者可以查看常見問題的解答。

流覽常見問題
ページトップ